资金集中

财务公司作为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平台,协助集团公司全面完成资金集中管理工作目标,坚持以满足客户需求为原则,围绕全面提升资金集中管理、“压两金、降负债”工作,不断完善金融服务管理架构,扎实推进资金集中管理,发挥财务公司平台作用。目前,资金集中工作以在集团公司合作银行范围内的账户授权联网工作为基础,账户联网模式主要为比例归集和查询授权两种。

比例归集模式是指财务公司资金系统在规定的归集时点,按规定的归集比例将有关单位授权联网银行账户资金自动归集(即转存)至其在财务公司账户的归集模式,此类模式针对集团公司所属各级在境内注册的合并报表单位所有合作银行内的基本户和一般户。查询授权模式是指企业授权财务公司可对有关单位授权联网银行账户资金余额进行查询,此类模式针对集团公司所属各级在境内注册的合并报表单位所有合作银行内的各类专用账户。

为落实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相关文件精神,全面完成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工作目标,落实清理银行账户和办理银行账户授权联网工作,方便各单位工作开展,提高工作效率与质量,明确工作流程与要求,现将集团公司资金集中工作原则、工作要求、办理流程、归集方式说明如下:

资金集中工作原则

(一)三权不变原则

确保各级单位在财务公司存款的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不变

(二)三全原则

集团公司所属各级单位不分级次,不分大小,除个别银行账户有明确政策要求之外,其他银行账户应全联网、全授权、全归集

 

账户联网办理流程

(一)开立财务公司一般结算户

为实现资金集中和授权联网工作,集团公司所属各级在境内注册的合并报表单位需在财务公司开立一般结算账户(开户资料清单详见网站相关下载专区)

(二)办理账户授权联网

在集团公司合作银行范围内开立的所有境内银行存款账户,包括基本户、一般户、专用账户等均应与财务公司办理银行账户的授权联网手续(各合作银行授权联网资料清单及办理流程详见网站相关下载专区)。由于技术原因,目前在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暂不用办理授权联网。

1.基本户、一般户等账户

该类银行账户应当办理“授权查询+授权转账”功能,即比例归集授权。

2.外币账户

对于经常项目下的外币一般账户,应当办理“授权查询+授权转账”功能,即比例归集授权;经常项目下的外币待核查账户和资本项目下的外币银行账户,应当办理“授权查询”功能。资本项目下外币银行账户的资金集中工作待条件具备时另行通知。

3.专用账户

对于经有权审批单位审批界定为专用账户的,该类银行账户应当办理“查询”功能。办理专用账户授权联网时,除提供银行所需相关表单外,还需提供专户证明。

(三)添加财务公司系统

收到各单位银行账户授权联网资料后,财务公司对相关表单进行审核和处理:

单位提供的资料有误

将电话或通过资金集中工作微信群通知相关企业提供补充资料。

单位提供的资料无误

将于2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邮寄至合作银行处理,银行处理时间约需要2周至3周左右。银行端办理完毕通知财务公司,财务公司将该账户添加网银系统并可进行资金归集或查询。

 

资金归集方式

(一)资金归集形式

集团公司的资金集中模式主要为比例归集模式。比例归集模式是指财务公司资金系统在规定的归集时点,按规定的归集比例将有关单位授权联网银行账户资金自动归集(即转存)至其在财务公司账户的归集模式。

(二)资金归集时间

财务公司人民币资金系统的归集时点为每个工作日的17:30开始;外币资金系统的归集时点为每周二、周五的17:30开始。

(三)资金归集比例

目前按照集团公司资金集中工作文件要求,人民币账户和外币账户资金归集比例均为85%。

(四)资金归集计算公式

授权比例归集账户当日归集额=当日应归集总额*账户资金比例

账户资金比例=该账户存款余额/企业全部授权归集账户余额总和)

当日应归集总额=(财务公司存款总额+已办理比例归集授权的银行账户存款余额总额)*85%-财务公司当前存款总额

财务公司存款总额=财务公司一般结算户存款余额+集团账户模式归集的银行账户存款余额+财务公司通知和定期存款余额

特别注意的是,如当日系统测算出当日归集总额为0或负数时,即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存款达到全部已办理比例归集授权的银行存款余额与财务公司存款之和的85%后,当日该企业所有已办理比例归集的银行账户不被归集。此外,在系统测算授权账户当日归集额不足50万元时,该账户当日也将不被归集。

例如,某成员单位财务公司存款和已办理授权联网账户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财务公司账户部分

已联网账户部分

财务公司账户

金额

银行账户

银行账户余额

授权状态

一般结算户

100

A

1000

比例归集

通知存款

200

B

50

比例归集

定期存款

400

C

2000

查询

按照资金归集计算公式:

财务公司存款总额为700万元(100+200+400=700);

当日应归集总额为787.50万元 ((700+1000+50)*85%-700=787.50;账户C为授权查询账户,故账户C余额不计入计算范围内);

账户资金比例A账户为0.95(1000/(1000+50)=0.95)、B账户为0.05(50/(1000+100)=0.05)。

授权比例归集的账户A当日归集额为748.13万元(787.50*0.95=748.13);授权比例归集的账户B当日归集额为39.37万元(787.50*0.05=39.37)。由于系统测算出当日账户B当日归集额不足50万元,则账户B当日不被归集。因此,该成员单位当日仅账户A被归集,归集额748.13万元归集至其财务公司一般户。

 

特殊事项暂停归集申请

如遇企业偿还贷款、支付社保、税费等,可向财务公司提出进行暂停资金归集申请(暂停资金归集申请表单见网页相关下载专区),经审核后可按照申请的金额、时间对授权联网账户进行暂停归集。该类暂停归集时间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如企业需要办理长期暂停归集申请,需先向所属直属单位提交申请,直属单位同意后,财务公司方可办理。

 

集团公司合作银行范围

集团公司合作银行范围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北京银行、华夏银行、平安银行、贵阳银行,共17家。

 

由于技术原因,目前在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暂不用办理授权联网。